首页  太阳概况  党群之窗  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  学术科研  太阳成集团  学生园地  服务指南  ASIIN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招生就业 
     团学工作 
     管理服务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园地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时间: 2025-10-11 10:24:20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审核:  点击:[10]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红心向党,技术报国”具有较强创新意识、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的又红又专又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评选2024-2025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本专科在校生。

二、评选时间

2025年10月11日-10月17日

三、评选条件

学生先进个人

(一)三好学生  按班级学生数的5%评选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所有考试课、考查课单科成绩均合格,平均分80分以上,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名。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各项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以上。

4.学期内所获得德育学分,排名在班级前10名。

5.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可兼得。

(二)优秀学生干部  按学生干部总数的30%评选

1.优秀学生干部在学生干部中产生。学生干部是指校、学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各部的成员及班级班委会成员

2.校、学院两级学生会兼职干部在学院学生会评定,学生会、班级兼职干部在班级评定。

3.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刻苦,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模范作用。

(2)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乐于为学生服务,并受学生欢迎,在学生民主测评中达到优秀。

(3)担任学生干部8个月(含8个月)以上。

(4)考试课、考查课成绩均合格,考试课平均成绩70分以上。

(5)学期内所获得德育学分,排名在班级前15名。

先进班集体

(一)三好班级

1.评选比例为班级总数的10%,且该集体的英语四级通过率在同年级的排名中在40%之前(含40%)的具有资格参评。

2.班级学生思想要求上进,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经常性的理论学习和和践行活动。

3.班集体团结向上,有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有良好的班风,整体学习成绩优秀。

4.辅导员能够联系本班学生思想实际,认真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和形势政策教育。

5.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模范作用好,经常研究班级工作,民主生活正常,积极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6.班风端正,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同学团结友爱,礼貌相待,使用文明用语,自觉帮助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学生,全班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

7.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在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重视后进同学的转化,广泛开展公益活动,在师生中有较高认知度。

(二)精神文明班

1.评选比例为班级总数的10%。

2.班级学生思想要求上进,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理论学习小组,并坚持经常性的理论学习和和践行活动。

3.班集体团结向上,有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有良好的班风,整体学习成绩优秀。

4.班级各项考核指标在本学院综合排名在前40%。

5.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能经常性的开展学雷锋等社会公益性活动,在校、学院重大活动中有良好的表现,在日常生活中有较多的好人好事。

7.重视班级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团结一致,能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核心骨干作用。

8.班级有完备的考核评价体系。

(三)优良学风班

1.评选比例为班级总数的10%,且该集体的英语四级通过率在同年级的排名中在40%之前(含40%)的具有资格参评。

2.班级同学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3.班级有规范的考核、考勤制度,并能起到实际的工作效果。

4.有具体的促进班级学风建设的措施和方法。

5.无考试违纪及作弊现象,无旷课现象。

6.考试课一次考试及格率在85%以上(含85%)。

7.班级中受到学籍处理的学生数低于班级总人数的5%。

8.班级有30%以上的同学获得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必须严格坚持标准,宁缺勿滥,要突出典型示范作用,由各班级自主申报。

2.学院评选。各学院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复评,确定最终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审查公示,如有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评选资格,不再递补。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3.学校复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进行复审并对相关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各学院应成立评审小组,根据评选通知要求,严格评审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报的集体进行综合考评,择优推荐至学校审定。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学院应对推荐的集体严格把关,如在学校审定过程中出现集体被举报存在违反评选资格且被核实属实的情况,将取消被举报对象的此次评选资格。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学院橱窗、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采用宣讲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大对以上优秀典型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范围,着力营造学习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0月17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附件3《学生先进个人评选统计表》、附件4《先进班集体评选统计表》及学院公示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朱旭老师。

附件:1.学生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

2. 先进班集体评选申报表

3. 学生先进个人评选统计表

4.
先进班集体评选统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11